根據測算,在塔形建筑中平均每戶可增加使用面積1.3平方米~1.8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計算售房面積,在商品房價格中等偏上的城市,外保溫所增加的使用面積的售價可基本抵沖外保溫的費用。
孫妍指出,評判一種保溫材料對房屋建筑項目的適配性,從技術的角度主要考慮以下5個方面。
一是保溫性能。材料導熱系數越低,所需設計厚度越薄,對于導熱系數大于0.045W/m·K的保溫產品,基本不能滿足高節能建筑要求。
二是尺寸穩定性。保溫材料應具有良好的尺寸穩定性,如果用于工程上板材容易發生翹曲變形,就容易導致外飾面開裂滲水。
三是吸水性能。保溫材料在吸水狀態下保溫性能會急劇降低,因此工程所用的保溫材料應是低吸水率的。現在很多的巖棉板、酚醛板、保溫砂漿類材料都是高吸水性材料,實際的保溫性能遠遠達不到理論效果。
四是質量可靠性。常見的保溫板材,尺寸固定,保溫性能也是很穩定的,有可靠的保障。
五是施工便捷性。目前,很多新型材料不具有相應的施工便捷性,例如真空絕熱板等板材現場難以裁切,對基墻面的適配性很低。為了提高房屋保溫系統的防火能力,國家及地方政府相繼頒布了《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十三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等一系列政策法規。
然而,對于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使用,《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及《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兩個文件對我國建筑外墻保溫材料使用的不同規定,自出臺之始便困擾了不少開發商與設計師。根據文件,前者要求建筑外墻保溫材料“不應低于B2級(有機材料)”,而后者規定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