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公安局積極提煉總結G20峰會消防安保工作經驗,推動黨委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全面固化消防工作機制,近期專門出臺《公安工作“標配”清單》,明確消防工作常態化、標準化要求。
定期會商研判,查補工作短板。提請市委政法委每周會商維穩安保形勢,將消防安全工作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分析研判。提請市消安委每季度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一次消防安全研判分析會議,查找薄弱環節,研究制定針對性措施,同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季節規律和消防安全形勢需要,不定期組織相關重點行業部門召開會議研判會商消防安全工作。
緊盯重點隱患,定期督辦問效。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每季度對本行業、本系統內的單位消防安全情況開展一次抽查,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建立問題清單銷號制度,綜合運行法律、行政、經濟、技術、輿論等手段強化隱患整改。建立行業主管部門重大火災隱患督辦機制,每年掛牌督辦一批本行業系統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逐一明確整改責任、整治期限,全面推進行業系統消防安全。
完善責任體系,常態督導問責。提請市委、市政府年內出臺《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實施意見》,細化屬地政府和行業部門責任清單,明確履職要求和追責情形。依托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消安委辦公室建立常態督導制度,每月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發文督辦并抄告紀委、檢察院和行業主管部門,實施跟蹤問效,嚴肅責任追究。
高效應急聯動,強化警情處置。將鄉鎮專職消防隊、社區和社會單位微型消防站納入消防接處警指揮調度系統,實行24小時執勤,遇重大安保勤務活動全員在崗值班。初期火情處置納入全市派出所治安巡邏重要內容,確保符合3分鐘到場處置要求。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明晰應急聯動部門職責,制定應急保障物資標準,保證挖掘機、50噸以上吊機等大型器械1小時內到達,確保高效聯勤聯動。